女兒婚變後!我立遺囑聲明「2套房與兒媳無關」 1年後我住院「兒媳電話都不打」還說:沒義務孝敬公婆
可是兒媳婦不樂意,說有兒有女,她只是一個外人,讓我找我的兒女或者請人照顧,別指望她,聽到這話我感到十分生氣,也感到莫名其妙,覺得兒媳婦的態度十分反常。
我打電話給兒子,兒子嘆了一口氣,告訴我是為了遺囑的事情。
我愣住了,問道:「我連你都沒說,她怎麼知道的?」
原來,上個月,兩個孫子在我這裡玩,在家裡翻箱倒櫃的,不知道怎麼回事就翻出了這份遺囑,兒媳婦來接孩子的時候,我不在家,她就看到了這份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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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覺得自己有錯,問兒子:「我也是為了你好啊!你姐姐的事情你不知道啊?你們年輕人對感情那麼不負責任,說離婚就離婚,我留有後手有錯嗎?你知道嗎?為了打拚下來這兩套房子,我跟你爸吃了多少苦?」
「媽,我知道,我明白你們是為了我好,可是我老婆不開心,說嫁給我七年,生了兩個兒子,到了最後,她在你們的眼裡就是一個外人,你們還要防著她,她心裡過不去這道坎,她還說她本來就沒義務孝敬公婆,她不貪這筆錢,也不想當冤大頭,不可能去伺候你們。」
兒子讓我請個護工,無奈之下我只好答應了,我在醫院裡躺了半個月,兒子來看了我好幾次,女兒也打電話問候了,可兒媳婦連電話都不打。
老公十分生氣,說我們立遺囑其實做對了,因此看穿了兒媳婦自私自利、不孝敬的嘴臉,說這樣的兒媳婦即使付出再多,也不可能得到她的孝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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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則說,婆媳之間沒有義務,只有情分,需要真心換真心,我防著人家,她不願意把我當作親媽,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哎,不管了,反正我不覺得自己有錯,不照顧就不照顧吧,我的財產只能給自己的親生骨肉,反正我有兒有女有錢,大不了以後遇到事情不指望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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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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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論:
盼盼盼小麵包:
我覺得吳阿姨沒做錯,第一,房子是吳阿姨夫妻辛辛苦苦打拚買下的。優先為了自己的兒女這無可厚非。第二,現在的婚姻太容易因為小小問題就鬧離婚。在離婚過程中又涉及財產分割。這也是為了保證財產不外流。只要夫妻不離婚,不管房子是誰名下,一樣可以享受。第三,如果吳阿姨夫妻沒有房子。又照顧了媳婦月子,那麼在吳阿姨住院期間,兒媳是否又會照顧呢?說一千道一萬,兒媳也沒把吳阿姨當成家人吧,不然又怎麼會因為一份遺囑就找借口說不照顧,不照顧就算了,連個電話都沒有,這真的是把婆婆當婆婆嗎?
用戶693939735437:
你沒錯,兒媳也沒錯,你把財產留給親生的就不用指望外人照顧你,讓外人照顧就要付錢這樣才公平呀!立場不同,要公平的看待這個問題,總不能出力照顧你讓兒媳婦上,財產沒她份,請個保姆還要付僱工費呢,你說是不是這個理?
太陽花:
本質上你們倆都沒錯,你防著她,就是沒有當她是一家人,那麼,她不來伺候你也是正常的,都是錢惹的禍,你以前伺候她坐月子 那是在幫你的兒子,帶的也是你自己的孫子,你們倆本來是兩個不相干的人,因為你兒子,所以你們成為了婆媳,相互尊重吧!
文章參考:今日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