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3歲未婚!為將來打算「花150萬存款買房」 媽媽知道後卻是「指責我浪費錢」自私沒良心
今年六月份我拿150萬付頭期款,買了一套兩房一廳的房子,現在房子已經到手,在裝修當中。我是個低調的人,買房子這事我誰都沒說,悄悄就把事給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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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還是沒能瞞得過我媽,假期我回家住,某天我媽問我拿手機打電話,我沒多想就給她了。誰知道她打完電話翻看我相冊,這就發現了我的房產證。
她的第一反應就是指責我,說我能在學校宿舍免費住,不應該浪費錢買房,有錢應該先給我弟買。原計劃在家住六天的,發現我買房後,我媽一見到我就說我自私,沒良心,有錢不想著家裡。
我實在受不了,就提早結束了假期回學校宿舍。沒想到我媽還是不放過我,天天打電話聯繫我,說來說去都是為了那套房。
前些天她更是直言,「小薈,你弟就要結婚了,女方要求我們在市裡買房,我們就是普通的農民,收入也只夠生活開銷,哪能在市裡買得起房呢。可你弟跟他女朋友都談了三年了,今年也要30了,再不結婚難道以後要打光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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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弟他對象已經懷孕了,結婚這事十萬火急。反正你有免費宿舍住,那套房子就先讓給你弟結婚,等以後你有錢了再重新買一套。」
我告訴她,「他是我弟不是我兒子,沒有理由他結婚我出婚房,現在讓我出房子,以後豈不是要讓我給他養兒子?對不起,我做不到。你跟爸是我的父母,你們兩個的養老送終有我的責任,我肯定會管你們。但我弟不是我的責任,他缺啥都跟我無關。」
我媽說:「長姐如母,你弟結婚你就應該管。」
我反駁:「人家沒有母親才長姐如母,你還在呢,輪不到我管。再說了也沒有哪條法律規定弟弟結婚,姐姐要出婚房的。這事你別再找我了,我無能為力。」
因為這事我媽氣的要死,揚言要跟我斷絕關係。不過這話也只是說說罷了,畢竟跟我斷絕關係了就不能從我這裡拿錢了,我媽不可能會做這樣的蠢事。
文章參考:今日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