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結婚「我包6000元」弟媳當場翻臉!開口一句話「我拿了紅包走人」:親戚沒得做了

今天請大家幫我評評理,當年我女兒結婚的時候,我弟弟隨禮一萬塊錢,前天我侄子結婚,我隨禮隨了六千塊錢,我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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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隨禮這個事情,都是根據時間和條件的,有的時候你的經濟條件不允許了,你就可以少隨一點,沒有必要當年你隨一萬,現在我也必須隨一萬,大家說是不是呢?我女兒結婚的時候,我弟弟正是事業蒸蒸日上的時候,他們拿出一萬塊錢簡直就是九牛一毛的事。

現在我侄子結婚了,這麼大的喜事,我也是拿著紅包高高興興的去參加婚禮,弟弟和弟妹親自來接我。到了婚禮現場,我拿出紅包,剛要交給侄子,


弟妹伸手搶過去,打趣的說,先讓我看看你姑姑的大紅包。說著就把錢拿出來當眾數,數完立刻變了臉,把我和老公晾在那裡,甩手走了,笑眯眯的去招待其他客人了,那尷尬的場面,真的是讓我這個大姑姐無地自容啊!

這時候我弟弟走過來,問我說,姐你給了多少錢呢?我說給了六千塊錢。我弟弟立刻拉下臉說,你怎麼才給了六千塊錢呢?你女兒結婚的時候,我們可是給了一萬塊錢啊,難怪你弟妹不高興!我說,我給六千塊錢有錯嗎?我是圖個吉利,六六大順嗎。弟弟家的生活條件比我好,他是做生意的,還能在乎這點錢嗎,我又不是沒給錢,六六大順寓意多好啊。

為什麼還嫌少呢?這叫什麼骨肉親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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