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30年!84歲老人「要把房子過戶給一人」再婚老伴不同意 他堅持過戶「最終晚年淒涼」值得嗎

事情的轉折點出現在,老爺子的孫子要結婚了。


堂哥非要把他們老兩口現住的房子過戶到孫子名下,堂嫂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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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嫂的意思是,不知道誰走在前面,如果老爺子先走了,那麼她連個落腳的地方也沒有了。這個房子本是老爺子的婚前財產,她也不要,她可以現在寫個說明,就是說放棄繼承,但老爺子就不幹,就非要馬上把房子過戶給他孫子。


於是乎就僵在了那裡,誰也不讓步。堂哥的兒、女也沒有勸老父親(當然他們私地下怎麼說的?我們外人是不清楚的)。

結果就是房子過戶了,老兩口的婚姻也解體了,堂嫂提出了離婚,於是84歲高齡的攜手走過了29個春秋的兩位老人離婚了。

離婚以後,堂嫂就被女兒接到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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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哥就又一個人了,他歲數大了,兒子、女兒不敢讓他一人在家獨自生活,於是兩個人輪流和老父親做伴,但誰家沒個事呢,總不是長久之計,沒有過了三個月,兒女商量後把老頭送進了養老院,他的房子也出租了,也就是沒有給他留後路,他再也回不到他那個家了。


以後的他,只能是在養老院或者是兒子、女兒家生活了。

他去養老院以後,我去探望過他一次。


他說,由於他能夠自理,他的退休金用於交養老院的費用後,還能剩4000元左右,平時就是看看報紙,看看電視。

我沒敢問他是否後悔離婚,因為我的想法是,如果沒有離婚,那麼老兩口還有一個溫馨的家,還在那個溫暖的巢穴里生活,不用一個人孤零零地住在養老院。

兩位老人共同生活了近30年,肯定是有感情的,本該相濡以沫地共度餘生,但最終卻敗給了一套18坪的老破小的房子,值嗎?

不令人反思嗎?這事兒該怨誰呢?


文章參考: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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