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4小時才被發現!宜蘭國三女「走出學校輕生亡」 家屬怒告「國賠金額曝光」
高院詳細審理後指出,依據《學生輔導法》等相關規定,校方對於學生人數確實負有管控義務。專任輔導老師和班級導師都疏於注意學生狀況,未能即時通報處理學生離校事件,明顯違反保護學生的義務。不過,法院也認為家長同樣須負起教養責任,特別是女學生在事發前就有高度自殺風險,家長未告知校方此一重要訊息,因此判定雙方各須承擔50%責任。不少網友感嘆:「一個孩子的生命就這樣消逝了,真的令人心痛。」、「校園安全和學生輔導絕對不能馬虎!」、「希望這個案例能喚醒大家重視校園危機處理機制。」、「老師們也要多關心學生的心理狀態。」、「期待未來能有更完善的校園輔導制度,避免悲劇重演。」
太令人痛心了...
資料來源:《E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