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親生女兒!老父為養身障兒「討每月2.2萬」 法院打臉:「對女兒多些寬容」


法院審理後認為,沈老伯要求女兒給付贍養費的依據並不充分,最終駁回訴訟請求。法官也指出,雖然子女對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贍養義務,但贍養不僅是經濟支援,更包含精神慰藉。法院呼籲,女兒應多念及父親養育之恩,而父親也要體諒女兒的家庭壓力,雙方應互相包容與體諒。網友看完全傻眼:「告自己女兒也太狠了吧!」「兩邊都有困難,真的很難評論」「沒有血緣關係的弟弟,憑什麼要姊姊養?」「女兒說小時候被虐待,這仇恨結也該解開了」「法院判得好,親情不能靠強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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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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