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5年有兒女!女子「嫌老公沒本事」離婚 3個月後「前夫另娶小10歲嬌妻」她後悔:強行搬回婚房


為此,兩人又開始了爭執,李玉梅堅持要住進來,易劍堅決不答應。


最終沒個結果,調節員暫時帶著李玉梅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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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了解兩人更多的情況,調解員走訪了鄰居。


鄰居們的口中,李玉梅的風評還真是不好。個個說她好吃懶做,尖酸刻薄,和鄰居們之間沒有一個人合得來的。


聽到調節員的訴說後,李玉梅不禁流起了眼淚,她後悔當初腦子一熱就離了婚。


如今她身體不好,又沒有經濟來源,她不知道以後的生活該怎麼辦?現在只想住進房子里,照顧自己的兒子,彌補對他的虧欠。


其實調解員也明白,李玉梅無非是後悔了,想和前夫復婚。也不甘心過得比前夫差,更是念起了前夫以前對她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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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把前夫的心傷透了怎麼辦呢?


第二天,李玉梅帶領調解員再次找到前夫,易劍還是那句話,她搬進來不合適,因為他馬上要結婚了,兩個女人住在一起像什麼話,就一個廚房,多不方便。


這時,李玉梅退了一步說,這樣吧,兒子有知情權和決定權,讓兒子決定要不要和親媽一起生活。


易劍也答應了,幾人一同前往學校,把兒子叫了出來,調解員問,是願意跟著爸爸還是願意跟媽媽?


兒子斬釘截鐵表示,願意跟媽媽,這讓李玉梅很欣慰,易劍不願意也無可奈何,不過他提出重新分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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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當初離婚時,房子在兒子的名下,易劍就認為他有權住進去,所以就花了錢裝修了房子,如今李玉梅要住進去的話,必須把裝修費拿出來。


而調解員認為,既然離婚時財產已經分清楚了,易劍就不應該糾結這些,可易劍表示,不補償裝修費,他就不搬出新房,說完氣沖沖地走了。


李玉梅表示,她要爭奪兒子的撫養權,如果易劍不同意,她就去起訴。



本來好好的家,李玉梅竟然天天作,作沒了又千方百計去挽回,何苦呢?放著安穩日子不過,凈瞎折騰。


即使李玉梅把兒子撫養權要過來又有什麼用?她自己還是一個手心向上,伸手拿錢的人,有撫養一雙兒女的能力嗎?


有人說,女人嫁錯了人,毀一輩子。可反過來也同樣成立,男人娶錯了妻子,同樣一輩子不得安生。


對此你們怎麼看?易劍把兒子的房子當婚房合理嗎?要裝修費合理嗎?




文章參考: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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