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0萬買下別墅!卻遭2老人「帳篷堵門」勒索:沒450萬不能住 房主「超暖善後」感動全網

無家可歸的老人

媒體的動作很快,或許是老人也不願意和他們這樣繼續僵持下去,幾次交談之後,老人就將記者們帶進了自己居住的帳篷。

記者們剛一進去,表情就無比驚訝。帳篷裡的環境比他們想象的還要糟糕,由於近幾天一直在下雨,帳篷中非常潮濕,溫度也幾乎和室外一樣低。兩個老人站在帳篷的角落,凍得直發抖。

記者想再進去看看,卻沒找到什麼能下腳的地方。帳篷中擺著大大小小的紙箱子,裡面都是老人從別墅裡收拾出來的東西。帳篷的一角放著一張簡易的床,床很小,上面鋪著幾張報紙充當床墊,報紙上是一床薄薄的被子,被子上還蓋著幾件衣服,記者光看著就覺得睡在上面一定很冷。

這麼糟糕的居住環境,也不知道兩個老人是怎麼堅持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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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告訴記者,當初村裡抓鬮宅基地的時候,他抽中了這一塊地。建好房子之後,他就將房子寫在了兒子的名下。「我們這裡的風俗就是這樣的,房子都是留給後輩的,所以建好之後我們就直接給了兒子。」

這房子雖說是在兒子名下,但這十幾年來其實都是兩個老人在住。突然有一天,房子被法院派人收走,還強制要求他們必須在幾天之內搬出去。那時候兩個老人才知道,兒子在外面欠了債,把家裡都敗光了,就連他們養老的房子都被抵了出去。現在,他們聯繫不上兒子,自己也沒有地方去,只能賴在這裡。

而且,兩個老人覺得自己的思路也是有些道理的,周先生購買的確實只有108平方的住宅區,門口這一塊兒不歸他,他們住著也沒什麼錯。記者告訴老人,這塊綠地確實不歸周先生所有,但也不歸他們所有,這裡是公共區域,就算兩個老人想出售,他們也沒有這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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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幫老人解決住宅問題,記者聯繫到老人欠錢的兒子。兒子告訴他們,目前自己的債務還沒有還清,還欠著兩三百萬,目前在外面租房子住。他不是沒有聯繫過父母,可父母嫌兒子敗家,不肯搭理他,更不肯跟他一起住。兒子說,鬧到現在,自己也沒有辦法,父母向來執拗,絕對不會聽自己的話的。

另一邊,周先生認為自己是從法院那邊購房的,或許法院能有更好的解決方式。詢問過後,法院回復周先生說他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這件事從始至終周先生都是受害者,只要他提出訴訟,法院自然會給他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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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思考了一番,還是不打算這樣做,他心底裡對兩位老人也是有些同情的。周先生想,既然兩位老人無家可歸,那他不如出一筆安家費給他們。老人有地方去了,自然就不會再來糾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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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前提是兩位老人不再胡攪蠻纏,非要50萬這麼大的數額。

讓周先生沒想到的是,他還沒來得及跟老人商量這件事,老人那邊又鬧出動靜來了。這一次他們做的更加過分,比之前還要賴皮。


被爭奪的院子

那天中午,周先生再次來到山龍小區,打算和老人們商量一下安置費的事情。可他剛走到小區門口,就發現自家門口的帳篷不見了,周先生還沒來得及高興,就發現自家大門開著,原本應該掛在大鐵門上的鎖頭被扔在地上,已經被撬得破破爛爛。

周先生連忙跑過去,這才發現兩個老人撬完門後登堂入室,又把帳篷搭在了他們家的院子裡。他們還在院子裡擺放了桌椅,此時正悠哉悠哉地坐在上面,就好像他們是這裡的主人一般。 周先生差點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忍住怒氣,一字一頓地開口:「你們這是在做什麼?知不知道私闖民宅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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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老人非常理直氣壯:「我們哪裡私闖民宅了,你買的房子是這個108平方米的別墅,你來量量,這個院子是超過這個平方的,它不屬於你,屬於我們。」

原來,自從記者和警察跟他們普法以後,兩位老人明白門口的綠地是無法為他們帶來好處的,這時候他們又想到,合同上寫的108平方米剛好是房屋的面積,可不包括這個院子。於是他們便順理成章地撬門進來,將院子當成了自己的所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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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老人叉著腰,氣勢洶洶地喊:「你想要院子,就拿30萬(約135萬新台幣)來換!」 周先生終於忍無可忍,他也意識到自己的退讓只會讓這兩人得寸進尺,越來越過分。這一次,他不打算再為他們留情面了。周先生直接打電話給派出所報了警,要求他們依法處理。


這個時候,永康市人民法院也突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他們打電話給記者,稱當初周先生購房之後,他們曾撥出其中的12萬塊(約54萬新台幣)給兩位老人做安家費。因為害怕老人的兒子拿這些錢去還債,他們還將這筆錢打給了老人的女兒。

得知這個重要線索,記者立馬去了周先生家,將這個消息告知了兩位老人。原本以為這筆錢可能是被女兒獨吞了,兩位老人根本不知情,這才鬧出這麼多事。可他們都沒想到,兩位老人是知道這筆錢的存在的,且他們也確確實實拿到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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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伯說:「我們兩個年紀都大了,我老伴又生了病,還是腦溢血,這麼點錢早就花完了。我們現在還沒有地方住,這些錢怎麼能叫安家費呢?如果要我們真的安下家來,就得再給我們錢。」老太太也非常生氣:「哪裡有錢?我們的錢都花掉了,買保險了,現在只能住帳篷。」


就在雙方爭執不下之時,警察趕到了現場。兩位老人私闖民宅,強行破壞了周先生掛在大門上的鎖,私自毀壞他人財物的事證據確鑿。警察開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並且將老人傳喚到了派出所。

不過,這個辦法只能治標,卻不能治本,警察們到底也沒有辦法將兩個70歲的老人如何。他們和周先生商議,如果這件事情想要解決,看來還得從根源上出發,也就是說還是得解決掉兩個老人的住宅問題。

周先生本身就不是個小氣的,並且早就想好要給兩個老人安家費。如果不是兩個老人太過分,說不定這筆錢都早就到他們手裡了。

警察明白周先生的難處,並沒有讓周先生再出面,而是聯合了社區的管理人員以及老人所在村落的村長和書記,讓他們上門勸解老人。


最終,在幾次協商後,周先生答應給兩位老人15萬元(約68萬新台幣)的安家費,前提是給過錢後,老人不得再以任何名義糾纏於他,兩個老人同意了。周先生不想再與他們打交道,直接將錢轉給了公安局,讓他們代為轉交。

得到錢後,兩個老人火速拆掉帳篷,離開了周先生的家,這件事情終於塵埃落定。

事情解決,周先生的心情並沒有輕鬆多少,這次和兩個老人打交道讓他倍感疲憊。周先生說,自己短時間內是不會想著裝修房子的事了,可能要等到明年再著手安排。他只希望在這個過程中再不要出什麼事情就好。

其實在這場糾紛裡,周先生從頭到尾都沒有錯,相反,他心地善良,為人厚道,還願意多給十幾萬塊讓兩個老人安家。可兩個老人卻仗著年齡胡攪蠻纏,屢次為難周先生和執法的城管與警察。


兩位老人在自己無家可歸之後,不去找真正導致這種結果的罪魁禍首,反而一味糾纏無辜的周先生,實在是有違法理人情了。

可見人活在世上,既得約束自己,又得約束子女,否則不知什麼時候就弄得自己一無所有。


參考來源: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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