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兒子寫信「跟父親要生活費」!全信20字無一字提錢 父親好友看完「信中內容」:我要把女兒嫁他

很多人會將才華和人品混為一談,比如見字如見人,因為學識淵博,更懂得做人的道理。不過歷史又告訴了大家,有些才華橫溢的文人,在感情私事上的處理方式,實在無法讓旁人認同。

黃雲鵠是北宋黃庭堅十七代世孫,34歲中進士,官至四川鹽茶道,但由於為官清廉正直,不願和晚清官場同流合污,主張「皇子犯法與民同罪」,從而得罪權勢,官就越做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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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雲鵠有個兒子名叫黃侃,出生於1886年,當時黃雲鵠已經67歲了,晚來得子,對這個兒子自然很是寶貝。

黃侃4歲時跟隨父親返回原籍湖北蘄春,彼時黃雲鵠已經辭官,但由於為官時清廉,所以並沒有多少積蓄,於是黃雲鵠便在好友的介紹下去了江寧,在江寧尊經書院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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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侃七歲時,他的母親算了一筆帳,發現家裡面的這點錢已經難以維持生計,黃雲鵠再不寄錢回家,就得喝西北風了,於是黃侃便給父親寫信討要生活費,不過黃侃是個聰明孩子,並沒有在信中直接寫道:「爹,家裡沒錢了,寄些錢回來。」黃侃寫了一首詩:

「父作鹽梅令,家存淡泊風。調和天下計,杼軸任其空?」

黃侃說,父親當年做了知府也不會斂財,是件好事,因此家裡面尚存有淡泊名利的家風,不過父親在外為大事忙碌,難道已經不記得母親在家中操持家務、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難處嗎?全詩20個字沒有一個字提到了錢,但卻告知了黃雲鵠家中的難處。

黃雲鵠看完信,對兒子的才氣是倍感欣慰,恰巧其好友王鼎丞在旁邊,也看到了黃侃寫的信,得知黃侃還只有七歲連連說好,又想到自己還有一個年幼的女兒,於是便對黃雲鵠說,讓黃侃做他的女婿。一場娃娃親便這麼定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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