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30年!84歲老人「要把房子過戶給一人」再婚老伴不同意 他堅持過戶「最終晚年淒涼」值得嗎

堂哥84歲了,和後老伴在一起生活了29年,共同生活的時間超過了和原配在一起的歲月,卻在84歲高齡以離婚收場,成功地把自己送進了養老院!不知他後不後悔!

堂哥53歲時堂嫂因病去世了,他們在一起共同生活了28年,當時兒女均已成家,只剩下孤獨的堂哥一人,生活也不方便,兒女都支持老爸再找一個合適的老伴共度人生。

54歲的時候,堂哥找了個後老伴兒,後老伴比他小一歲,也是喪偶,只有一個女兒在一線城市工作,已婚。

說實在的,堂嫂的條件是比堂哥好很多的,因為堂嫂是公務員退休的,堂哥是企業,堂嫂的薪水比堂哥要高,並且她的女兒夫婦均是博士畢業,一個在高校,一個是大醫院的醫生,家庭條件可想而知,要知道他們夫妻二人的工作崗位無論是薪水還是福利待遇都是非常好的。所以,堂嫂在經濟上是完全獨立的,和堂哥一點也不斤斤計較。

堂哥這個人是比較小氣的。後來我們才知道,結婚後,堂哥要求AA制堂嫂也答應了。

想一想,幾十年以前都是AA制了,都讓人感到驚訝,不過那個時候應該也不叫AA制吧,只是說好了,買東西都各出一半吧。

我們都分析過堂嫂當時嫁給堂哥,主要是因為。堂哥是位老大學生,長得儀表堂堂、儒雅、帥氣,應是腹有詩書氣自華吧。

婚後幾年,堂嫂把她原來的房子賣了,在堂哥的樓上又重新買了一套房子,就是和堂哥一樣的18坪的小房子,平時不住,就用於出租。

三年以前,堂嫂的女兒在北京又買了一套四室的大房子,堂嫂也把樓上的那套房子賣了150萬添給了女兒。女兒給老兩口留了一間房,裝修完全是按老兩口的意願裝的,房子好了以後,老兩口還去女兒那裡住了三個月。

到了冬天,女兒還給老兩口在三亞租住了公寓,管吃管住,老兩口在三亞過了一個冬天。老兩口生活得很愜意!

總的來說,老兩口的身體都還算好,因為經濟條件好,老爺子也捨得買各種各樣的保健品,理療儀之類的,堂嫂也不反對。

堂嫂的女兒家條件好,總是給他們買比較高檔的衣服,保健品之類的。相比較而言,堂哥的兒、女都在我們本地上班,生活條件雖然是也還可以,但不能和人家比的。總體而言也不需要啃老的,一直相安無事。

老兩口經常出去旅遊,在他們80歲高齡的時候,他們竟然還去了泰山!

事情的轉折點出現在,老爺子的孫子要結婚了。

堂哥非要把他們老兩口現住的房子過戶到孫子名下,堂嫂不同意。

堂嫂的意思是,不知道誰走在前面,如果老爺子先走了,那麼她連個落腳的地方也沒有了。這個房子本是老爺子的婚前財產,她也不要,她可以現在寫個說明,就是說放棄繼承,但老爺子就不幹,就非要馬上把房子過戶給他孫子。

於是乎就僵在了那裡,誰也不讓步。堂哥的兒、女也沒有勸老父親(當然他們私地下怎麼說的?我們外人是不清楚的)。

結果就是房子過戶了,老兩口的婚姻也解體了,堂嫂提出了離婚,於是84歲高齡的攜手走過了29個春秋的兩位老人離婚了。

離婚以後,堂嫂就被女兒接到了北京。

堂哥就又一個人了,他歲數大了,兒子、女兒不敢讓他一人在家獨自生活,於是兩個人輪流和老父親做伴,但誰家沒個事呢,總不是長久之計,沒有過了三個月,兒女商量後把老頭送進了養老院,他的房子也出租了,也就是沒有給他留後路,他再也回不到他那個家了。

以後的他,只能是在養老院或者是兒子、女兒家生活了。

他去養老院以後,我去探望過他一次。

他說,由於他能夠自理,他的退休金用於交養老院的費用後,還能剩4000元左右,平時就是看看報紙,看看電視。

我沒敢問他是否後悔離婚,因為我的想法是,如果沒有離婚,那麼老兩口還有一個溫馨的家,還在那個溫暖的巢穴里生活,不用一個人孤零零地住在養老院。

兩位老人共同生活了近30年,肯定是有感情的,本該相濡以沫地共度餘生,但最終卻敗給了一套18坪的老破小的房子,值嗎?

不令人反思嗎?這事兒該怨誰呢?

文章參考: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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