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有四不花,花了害子孫」:親人過世時別花這「4種錢」:不是迷信

作家三毛說:「世上的喜劇不需要金錢就能產生,世上的悲劇大半和金錢脫不了關係。」

顯然,金錢是我們賴以生存的東西,衣食住行,都靠它。

但不管你多有錢,一旦花錯了地方,或者花得比賺的多,金錢就會害了你。

孔子說:「不知禮,無以立也。」

花錢也是要講禮數的,要遵循一定的規則,並且能夠有餘有剩,才算好。

當我們到了中年,總會遇到親人過世的情況,這是花錢的大地方。

辦一場體面的葬禮,請人來幫忙,把古老的儀式都搬上來,子孫們這樣做了,就體現了孝道。

在我的老家,有一句難聽的話:「所謂葬禮體面,不過是活人做給外人看。」

顯然,這句話是有貶義的。

綜合方方面面的情況,建議家有喪事的人要懂得:錢有四不花,花了害子孫。

01

講排場的錢,別花,顯得虛偽,也不是孝道。

《人民日報》海外版曾經刊發了一篇文章,「僑鄉青田推進鄉村移風易俗——喪事不再發紅包」。

上世紀八十年代,在浙江青田縣,有僑鄉回來辦喪事,帶著感謝村民的心,給參加葬禮的人送紅包。久而久之,就變成了習俗。

一些講排場的人,認為參與葬禮的人越多越好。導致當地形成了一批到處參加葬禮,領取紅包的「職業人群」。

紅包的金額,從一開始幾十元,到了一兩百。

算一算,要是來一百個人,那就耗資過萬了。一千個人呢?恐怕一般的家庭,吃不消了吧。

幸運的是,經過治理,青田縣這種習俗已經拋棄了。

想一想,你的家鄉是不是也有類似的習俗?或者以請全村吃流水席、擺多個拱門、連續放禮炮等,來體現牌面,展示家底。

也許家中的老人,在病痛時,都沒有花葬禮的錢多吧。這是本末倒置的,和孝道相違背的。

簡單的葬禮,丟了面子,但家風顯得更好。也不會給子孫添加負擔。

02

修大墓的錢,別花,很浪費,還可能違規。

俗話說:「孝子床上一碗水,勝過墳前萬堆灰。」

很多地方,有修建大墓的習慣,認為墳墓越大,子孫就越威風。恨不得如秦始皇一樣,修建一座宮殿,當成墳墓。

佔有一大片土地,修建墳墓,這多半是違規的做法。

三國時的曹操,臨終前寫下《終令》:因高為基,不封不樹。

他的墳墓,就顯得寒酸,陪葬品沒有金銀財寶,而是一些簡單的陶器。

不是他家沒錢,而是兒子曹丕尊重父親的安排,體現了孝道。曹操也一直推行節儉,注重言傳身教。

墳墓相對普通,但是不妨礙曹操「名垂千古」。

人的名聲,是活著的時候,有沒有成績,是否幫助了別人,而不是死後有大墳墓。

03

賣鄉下祖屋的錢,別花,這是敗家的體現。

一些農村的人,這些年陸續進城,買房,打工。甚至一家老小都去了外地過日子,回老家的次數很少了。

如何分配老家的祖屋,大家往往會採用賣掉,然後分錢的做法。

其實,賣掉祖屋,把錢分掉,花掉,這是不對的。

人這一生,到底是講究落葉歸根。當自己很老了,也許會到老家看看,住一段時間。甚至有回老家養老的想法。

在清明節的時候,回到老家,也還得有地方落腳。

祖屋也許一時半會沒有用,但留下來,並沒有壞處。人總得看遠一點。

若是有必要,在老人過世之後,及時把老屋修理一番,保證安全。

或者可以把老屋留給村裡的其他親戚居住,也算是功德一件。當然,租住之前,要有協議,避免多年後,扯不清。

老人走了,但是老屋還在,也算是人生還有根,有一份鄉愁吧。

取一筆可觀的退休金。

04

留給孩子讀大學的錢,現在別花,等以後再花。

親人過世,有多種情況,也不是親人一定就年紀很大了,七老八十了。

也有一些親人,因為種種不幸,在四五十歲就過世了。

這樣的情況下,親人留下的錢,多半是考慮孩子讀書。

也有一些爺爺奶奶,過世之前,心疼某個孫輩,要把一輩子的積蓄給孫輩讀書。

「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這句話,並沒有過時。

家中有一筆讀書的錢,那就一定不要隨意花掉,分掉就更不行了。

從長遠來看,把錢留下來,交給某個家人管理。等孩子上高中或者大學的時候,再慢慢花。

特別是孩子的姑姑、伯伯叔叔,要以身作則,承擔起家庭的責任。千萬不要做坑害孩子的事情,這是要遭天譴的。

當孩子學業有成的時候,一個原本支離破碎的家,還能重新煥發生機。

05

在「不花四種錢」的同時,還建議大家,花三種錢。

一是跟蹤親人的債務,及時還上,別丟了做人的規矩。

二是在親人還有長輩的情況下,繼續花錢供養長輩。比方說,爺爺奶奶過世了,但是太爺爺還健在,就應該把錢花在太爺爺身上,孝道不能丟。

三是葬禮的過程中,大家吃飯、幹活的工錢,按照地方的習慣,應該給,不要賴賬。

辦好一次簡樸葬禮,這是給子孫後代做出示範,是傳遞家風的好機會。

好鋼用在刀刃上,真金用在關鍵處。

一個家庭,去繁存簡,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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