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5年有兒女!女子「嫌老公沒本事」離婚 3個月後「前夫另娶小10歲嬌妻」她後悔:強行搬回婚房
女子嫌丈夫窩囊鬧離婚,沒想到,三個月後,前夫另娶他人,女子後悔強行要搬進前夫婚房,結局會如願嗎?
李玉梅和易劍結婚15年,育有一兒一女,易劍雖然賺不了什麼大錢,但是每個月的薪水都上交給妻子,可李玉梅卻身在福中不知福。
她嫌棄易劍沒本事給不了她想要的富足生活,就鬧著和易劍離了婚。
在離婚分配上,李玉梅也沒少佔便宜,家庭存款她分100萬,帶走女兒。易劍分75萬,撫養兒子。
李玉梅本來以為易劍沒能耐又帶孩子,沒人願意嫁給他,要不了多久,易劍還會回來跪求她復婚,那麼,她就可以更好的拿捏易劍。
不過,讓李玉梅想不到的是,才離婚三個月,她就聽說前夫要準備再婚了,還娶了一個年輕他10歲的小妻子。
這讓李玉梅的心理有點不平衡了,憑什麼啊,自己還沒找到大款呢,前夫憑什麼那麼快都能找到比她好的。
再看自己的現狀,離開前夫,她還失去了經濟來源,以往她的所有收入來源就是前夫每月上交的薪水,可現在沒人給她了。
於是,不甘心的李玉梅找到前夫,以照顧兒子為由,要搬回前夫的婚房,遭到了易劍的拒絕。
李玉梅找到調解員幫忙,說當時離婚時,房子歸在了兒子的名下,前夫再婚不能把兒子的房子當婚房,讓其他女人住進來是不合理的。
現在給易劍兩個選擇,要麼和她復婚,要麼讓她住進去照顧兒子。
調解員帶著李玉梅找到了易劍,李玉梅一看房子重新裝修了一遍,又買了新傢具,還貼上了「囍」字。
漂亮的婚房讓李玉梅嫉妒得發瘋,她跑進去把屬於易劍新妻子的東西全部扔了出去,還要打砸婚床和傢具。
易劍看到李玉梅像瘋子一樣,更加的厭惡。他拽著李玉梅的胳膊甩了出去,疼得李玉梅嗷嗷直叫。
調解員看不下去了,說易劍,你怎麼這樣對待你的前妻?她是你兒子的親媽,來這裡照顧兒子不對嗎?
易劍說,不用她照顧,我現任妻子照顧得很好。調解員不認同:「照顧得再好也是後媽,能比得上親媽嗎?」
易劍氣憤地說: 她只是拿著照顧兒子為借口。如果真的是為兒子考慮,她當初也不會逼著我去離婚。
這時李玉梅向易劍吼道:「這是我兒子的房子,你無權讓其他女人住進來。」
調解員也隨聲附和,可易劍說,我撫養兒子,是兒子的監護人,他現在還小,我暫時當婚房怎麼了?
為此,兩人又開始了爭執,李玉梅堅持要住進來,易劍堅決不答應。
最終沒個結果,調節員暫時帶著李玉梅離開。
為了了解兩人更多的情況,調解員走訪了鄰居。
鄰居們的口中,李玉梅的風評還真是不好。個個說她好吃懶做,尖酸刻薄,和鄰居們之間沒有一個人合得來的。
聽到調節員的訴說後,李玉梅不禁流起了眼淚,她後悔當初腦子一熱就離了婚。
如今她身體不好,又沒有經濟來源,她不知道以後的生活該怎麼辦?現在只想住進房子里,照顧自己的兒子,彌補對他的虧欠。
其實調解員也明白,李玉梅無非是後悔了,想和前夫復婚。也不甘心過得比前夫差,更是念起了前夫以前對她的好。
可是把前夫的心傷透了怎麼辦呢?
第二天,李玉梅帶領調解員再次找到前夫,易劍還是那句話,她搬進來不合適,因為他馬上要結婚了,兩個女人住在一起像什麼話,就一個廚房,多不方便。
這時,李玉梅退了一步說,這樣吧,兒子有知情權和決定權,讓兒子決定要不要和親媽一起生活。
易劍也答應了,幾人一同前往學校,把兒子叫了出來,調解員問,是願意跟著爸爸還是願意跟媽媽?
兒子斬釘截鐵表示,願意跟媽媽,這讓李玉梅很欣慰,易劍不願意也無可奈何,不過他提出重新分配財產。
因為當初離婚時,房子在兒子的名下,易劍就認為他有權住進去,所以就花了錢裝修了房子,如今李玉梅要住進去的話,必須把裝修費拿出來。
而調解員認為,既然離婚時財產已經分清楚了,易劍就不應該糾結這些,可易劍表示,不補償裝修費,他就不搬出新房,說完氣沖沖地走了。
李玉梅表示,她要爭奪兒子的撫養權,如果易劍不同意,她就去起訴。
本來好好的家,李玉梅竟然天天作,作沒了又千方百計去挽回,何苦呢?放著安穩日子不過,凈瞎折騰。
即使李玉梅把兒子撫養權要過來又有什麼用?她自己還是一個手心向上,伸手拿錢的人,有撫養一雙兒女的能力嗎?
有人說,女人嫁錯了人,毀一輩子。可反過來也同樣成立,男人娶錯了妻子,同樣一輩子不得安生。
對此你們怎麼看?易劍把兒子的房子當婚房合理嗎?要裝修費合理嗎?
文章參考:今日頭條